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实现城乡规划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目标,河南省固始县加大城乡规划公示力度,大力推行“阳光规划”。
一是丰富公示形式。采取展览、媒体、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栏、公示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进行公示,2009年已公示各类规划信息180余条。
二是充实公示内容。及时公示了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成功广场规划、大史河景观规划、“一书三证”规划许可审批等规划信息,积极吸纳公众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的透明度。
三是开通规划审批提速“绿色通道”。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印制了规划审批服务明白卡,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受理、审核、签批、发证全部在服务窗口完成,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现“阳光审批”。
四是规划审批程序精简透明。规划许可实行部门联审会议制,由规划部门召集建设、土地、行政执法、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报建资料,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共同把关,形成各部门认可的规划审批意见。
五是城乡规划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定了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将规划部门的机构职能,规划工作计划、进展、审批事项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对规划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是做好批后公示。将已审批建设项目在该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位置、建筑层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主要技术指标,方便查阅和群众监督。
该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规划公示,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更充分地发挥了规划对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