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县乡规划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现将《2009年南阳市县乡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把握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2009年2月5日
2009年南阳市县乡规划工作要点
2009年县乡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县乡规划为龙头,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以推进特色中心镇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资源保护和城镇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快县乡村规划编制步伐,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改善我市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围绕这一总体工作思路,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县乡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按照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三头并举”,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县城为骨干、小城镇为依托的绿色城镇体系;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全省次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一方面要加强县域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通过规划引导、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实现资源集聚,使邓州、唐河、方城等县市逐步发展为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成为市域次中心,强化和承担部分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以推动城镇化梯次发展;另一方面要强力推进县域次中心城镇的规划建设。根据注重特色、培育产业、资源整合、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发展沿铁路、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和省、市边缘城镇,着力构建规模有序、功能互补的城镇网络,形成以中心城市为点,以主要交通干道和沿边城镇带为线,以县城和建制镇为面,打造“点、线、面”相结合、梯次分布的市域绿色城镇体系格局,使我市城镇化水平平均每年提高2%以上。
二、加快规划编制步伐,科学指导县乡城镇建设
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08】23号)的精神要求,2009年要进一步深化规划编制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规划覆盖面,科学指导县乡建设。
1、做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前提,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合理发展与指导村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依据。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年全部启动,今年力争完成6-7个县市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规划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2010年底以前11个县市要全部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任务。
2、加大各县(市)、重点镇,中心城(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重点做好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
2009年要进一步做好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完善和报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县(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住房建设规划等常规性工作。同时各县(市)要以编制产业集聚区规划为突破口,抢抓机遇,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步伐,使其覆盖面涵盖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各县(市)要积极展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绿化、水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城市重点地段、城市核心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景观设计。各县(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0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3、加快乡镇规划编制步伐
(1)我市共有建制镇114个,除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外,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的建制镇104个。截至2008年底已有65个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覆盖率为63%。2009年要完成35个镇的规划编制与评审工作,使其覆盖率达到96%。
(2)我市共有92个乡,除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和丹江口水库淹没区外,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的乡共有82个,截至2008年底,已有15个乡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另有24个乡规划正在编制中,覆盖率为48%。2009年要完成30个乡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使其覆盖率达到84%。
4、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完成129个市级新农村试点村、253个县级试点村的规划编制任务。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有效指导全市新农村的建设。继续按照“建设中心村、整治基层村、培育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对镇(乡)域村庄布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布局,科学确定镇(乡)域规划,促进村庄相对集中发展,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设住房,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市2009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数量累计达到 2700个左右,占全部行政村的60%以上,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
三、强化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管理,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水平
1、对全市风景名胜区(包括不是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区)的规模、规划编制情况及管理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剖析形成的原因,提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
2、积极探索把市域内各级各类风景名胜区纳入规划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科学组织、协调、指导市域内各级各类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3、加强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的规划报批制度,严厉查处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违法建设,提高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一方面要增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意识,提高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已有的历史文化名镇(社旗县赊店镇、淅川县荆紫关镇、卧龙区石桥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有效的指导,建立和实施紫线管制制度,相关县、镇对保护区内建设的审批,必须事先进行论证,涉及拆旧建新的,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公众意见后,严格规划审批程序。
四、规范县乡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强化规划的 “龙头”地位,严格按照规划执行,要科学决策,避免规划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规划真正起到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引导城乡建设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为更好的服务于基层,规范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各县(市)依据南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说明》宛规【2008】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制度。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必须向社会公示,尤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事前必须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学者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规范规划技术评审制度。要求所有承担县城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承担乡镇规划编制的单位,必须具备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乡、镇以上的规划评审必须有省、市规划部门会同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并且出具正式评审纪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4、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项目许可证制度。县(市)、乡(镇)、村三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一书两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和办理程序。没有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得批准建设项目;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得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类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严格规划执法,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加强教育,提高规划干部队伍素质
1、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与专业技术水平。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圆满完成《城乡规划法》所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责,迅速提高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干部的业务技术水平,2009年拟举办2—3期专题培训班,同时结合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县(市、区)和镇、乡相关人员进行规划业务技术培训,为各类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
2、深入调研,服务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划工作业务性较强,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干好这项工作,就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我们将通过在县(市、区)、乡(镇)举办现场会、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调研,以总结经验,相互交流,全面推广,争取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将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3、选准载体,提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豫政[2003]6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规划与实施“创优争杯”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与实施“创优争杯”活动,09年拟评出优秀城区3个,优秀乡镇15个,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城区”和“优秀乡镇”的授予“优胜杯”荣誉和给与相应的奖励,以激励县(市、区)、乡、镇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